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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法现生活】遇“租霸”勿私了,依法追讨最稳妥
做“包租公” “包租婆”看似轻松,坐着等收钱,但不幸遇上“租霸”都几“头痕”,若私自换锁、入屋,随时惹上刑责。遇“租霸”想收足租金又不必缠上官非,去片有律师“教路”。
很多澳门人都会投资物业,认为是财富增值的其中一个好办法,除了有机会享受楼价升幅,还可以将物业出租,成为“包租公”或“包租婆”。但不时会有业主遇到“租霸”的问题,法律交流协进会副监事长、律师郑德法指出,遇到“租霸”,业主可依法透过法院追讨租客拖欠的租金及赔偿,千万不要私下处理,令自己无端触犯法律。
法院追讨收回物业
他指出,如果租客没有依时交租,业主依法可透过法院追讨租客拖欠的租金及赔偿,并可以租客拖欠租金为理由向法院申请解除租赁合同。之后,如法院命令租客返还出租单位后,业主便可以在法院职员及警员陪同下,依照法定程序开锁,收回物业。
入屋换锁即堕法网
郑德法呼吁,倘业主不幸遇到“租霸”,千万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误信坊间谣言,用上述方法私下处理“租霸”问题,否则误堕法网,有理变无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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